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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保专项资金管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8-15 9:21:44   浏览数:   字号:〖

 

索 引 号 DD010-D0100-2005-002 发布日期 2005-04-06
发布机构 武财社 文件编号 武财社[2005]19号
内容概述 武进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保专项资金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社[2005]19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保专项资金管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提高财政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保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武进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保专项资金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进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保专项资金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武进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保专项资金管理考核评比表》

                                     二○○五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  资金管理  考核  办法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5年4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


武进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保专项资金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评比对象: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保专项资金使用单位。
二、考核评比范围:社会保障资金的年初预算编制情况、收支管理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专户管理和银行开户情况、月度报表和年度决算编制情况。
三、考核总体要求: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及《关于规范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帐户管理的通知》(武财社[1998]3号)文件规定,扎实做好基金的预算、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社保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按规定用途做到专款专用。
四、考核内容:
  1、组织落实。各单位要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基金管理的负责人,具体落实基金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及审核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财政局。
  2、预算管理。在年度终了前,各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本年度的基金收支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3、收入管理。各保险征缴机构要足额征缴保险基金,在月中和月末应及时将收入户金额解交财政专户。
  4、支出管理。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基金年度预算及月度支出计划,按月填制基金拨款申请书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各项基金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对于社保专项资金应按照年初预算规定用途进行支出,不得挤占挪用。
  5、核算管理。各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进行基金核算,真实反映各项基金收、支、余情况,月末形成月度报表并及时上报财政部门,报表数据真实、内容完整。
  6、年度决算。年度终了后,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年度报表必须数据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7、分析说明。各单位应加强对各项基金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月度报表有特殊情况须进行说明,半年度、年度报表须进行详细分析说明,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必须进行专题项目分析。
五、考核评比工作由区财政局社保科负责,按考核成绩确定考核名次,并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六、本办法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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