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实验小学体育馆
混响吸音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武政采公标[2011]66号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实验小学委托,对体育馆混响吸音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实验小学体育馆混响吸音装饰工程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工程概算:投资预算约150万元
三、标段划分: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企业
五、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起至9月30日下午16:0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
3、授权委托书;
六、报名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武进区延政中路鑫都大厦409室) 联系人:戴晓冬、张新 联系电话:0519-89858063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在资格预审日前到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缴至以下账户,报名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鑫都大厦10楼1013室开具收据)。
收款人: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开户行:常州工行湖塘支行
帐号:1105021209000124663
八、资格预审时间: 2011年10月8日上午9:30 时前签到(迟到的单位被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延政路鑫都大厦410开标室)。
九、资格预审材料(须带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 (须经工商注册地公证处公证的原件,格式附后);
4、投标保证金收据。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十、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十一、本项目由常州公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招标文件等资料费为每标段人民币500 元整。
十二、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实验小学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 9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工程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办理合同公证手续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在公证员面前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单位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和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
3、公证书出具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之后,公证书证词如下:“兹证明 XXX(单位)的法定代表人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X(地点),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印章”,否则无效;
4、本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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