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田大道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武政采公标[2011]41号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三勤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南田大道道路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田大道道路照明工程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规模:道路照明总长度约1.1Km。
2、资金来源:自筹。
3、工程地点:青洋路至永安河桥。
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8月30日;总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标段划分: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凡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1年6月23日起至7月1日下午17:0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留复印件)。
六、报名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武进区延政中路鑫都大厦四楼409室)
联 系 人:戴晓冬、张新 联系电话:0519-89858063
七、资格预审时间: 2011年7月6日上午9:30 时前签到(迟到的单位被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延政路鑫都大厦四楼410室)。
八、资格预审材料(需带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1、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二份(须经工商注册地公证处公证的原件,格式附后);
2、经办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11年1月至3月);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5、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6、注册建造师安全B证;
7、专职安全员C证;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报名申请书(格式附后);
10、投标保证金收据;
11、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两个(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12、建设方出具的灯具样品合格证明:
报名单位须在资格预审前提供本工程所需灯具样品,以便建设方检测封样,具体要求如下:
A、灯具指定品牌:南京金源、南京诺源、台湾光宝,报名单位须在此三个品牌中任选一个进行样灯提供,所送样灯外观须与施工现场已完成样板段的路灯外观一致;
B、样灯提供时须有明确的产品标牌,能正确显示样灯品牌和生产厂家,另外还需提供原厂证明表示(按技术文件所附格式)及意向合同书壹份;
C、样灯送至常州三勤生态园(工作时间),联系人:王凯、段贤朋,联系方式:0519-86320018、86320001,送样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5日15:00。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资格预审日前到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缴至以下账户,报名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到鑫都大厦10楼1013室开具收据)。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人: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开户行:常州工行湖塘支行
帐 号:1105021209000124663
十、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常州三勤生态园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6月23日
附件:
武进区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
根据贵单位 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我单位基本情况:
1、资质类别和等级:
2、企业业绩、信誉:
3、其他说明:
(1)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企业自愿放弃本工程项目的投标,并作为本企业不良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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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投 入 的 施 工 人 员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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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分类 |
姓 名 |
职 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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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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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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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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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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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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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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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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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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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 格 |
数 量 |
国别产 地 |
制造年 份 |
额定
功率KW |
生产能力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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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近三年已完工程、在建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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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结构型 式 |
层数 |
规模 |
开竣工时间 |
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
质量评定结果 |
奖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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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致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工程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办理合同公证手续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招投标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在公证员面前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单位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和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
3、公证书出具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之后,公证书证词如下:“兹证明 XXX(单位)的法定代表人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X(地点),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印章”,否则无效;
4、本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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