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凰谷(武进影艺宫)楼宇亮化及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武政采公标[2011]77号)的补充更正说明
一、凤凰谷(武进影艺宫)楼宇亮化及景观照明工程资格预审材料(需带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更正如下:
1、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4、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5、注册建造师安全B证;
6、专职安全员C证;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报名申请书(格式附后,按标段分别填写);
9、投标保证金收据;
10、企业近三年(2008年12月1日后)内完成过单项合同价在6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600万元)楼宇亮化工程业绩。业绩依据原件:①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单或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业绩证明书。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单或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业绩证明书所载时间为准。
11、常州市外的企业需办理进(出)常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信用证明(资格预审前,表格见附件)。[在常州市已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以下简称“年度信用手册”)并在“年度信用手册”上注册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的市外建筑业企业,不要办理进(出)常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信用证明,只要提供“年度信用手册”]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二、本工程报名时间延长至2011年12月7日;资格预审时间改为: 2011年12月8日上午9:30 时前签到(迟到的单位被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延政路鑫都大厦四楼410室)。
三、本更正说明未涉及的内容以原公告(《凤凰谷(武进影艺宫)楼宇亮化及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武政采公[2011]77号)为准。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1日
附件:
进(出)常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
建筑市场信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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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常建筑业企业名 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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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常注册建造师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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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该企业信用情况 |
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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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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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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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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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该注册建造师信用情况 |
有无在建工程施工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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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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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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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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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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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个人承诺 |
上述填写内容完全真实有效,若有瞒报或弄虚作假行为,企业一年内、注册建造师三年内不得进常承接工程施工任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进常注册建造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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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安监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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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所在地建设局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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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各管理部门意见均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辖市以上管理部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