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职教中心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武政采公标【2010】44号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武进职教中心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武进职教中心亮化工程
二、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 投标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为机电安装贰级以上(含贰级)。
四、 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起至9月3日下午16:30时止(工作时间接受报名)。
五、报名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授权委托书(格式以附件为准,须经企业工商注册地公证处公证);
4、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5、类似工程业绩。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缴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开户行:武进工行湖塘支行
帐号:1105021209000124663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9月3日16:30时
七、 报名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武进区延政中路鑫都大厦409室) 联系人:戴晓冬、张新 联系电话:0519-89858063
八、 资格预审时间: 2010年9月6日上午9:30时(迟到的单位被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 资格预审材料(需带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相关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4、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工商注册地公证处公证);6、投标保证金收据;7、相关工程业绩。上述材料各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8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致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工程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办理合同公证手续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在公证员面前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单位注册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加盖钢印、公章和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
3、公证书出具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之后,公证书证词如下:“兹证明 XXX(单位)的法定代表人XXX于XX年XX月XX日在XXX(地点),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印章”,否则无效;
4、本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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