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委办局及事业单位,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苏财预[2006]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收支 科目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 月 日印发 共印 份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财预[2006]56号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06]4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收支 科目 通知 抄送: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辖市及常熟市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常熟支行。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6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220份
财 政 部 文 件
财预[2006]401号
财政部关于修订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对《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作如下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