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税部门应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对于正常税收征管户,如未办理社会保险的,应督促其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扩面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应帮助地税部门搞好社会保险费的业务培训,使广大地税干部尽快熟悉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方法,并采取相关措施,配合地税部门加强征收工作,提高征缴率。
财政、劳动和地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社会保险费征集方式的改革工作。
附件:一、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各参保单位近期缴费情况表
三、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表
四、社会保险费实际征缴收入明细表
五、社会保险费欠费单位当期还款情况汇总表
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税务 征收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0年12月13日印发
打印:顾素洁 校对:钱文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