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财政所(分局),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3月5日召开“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布置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财政所(分局)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各主管局财务科科长,各有关单位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二、会议地点
新苑宾馆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时间
2008年3月5日上午9:30。
请全体与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