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覆盖范围的通知》(财教[2010]345号)精神,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免费比例从5%(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提高到6%。为此,省财政增加安排补助1565万元,并已于2010年12月下旬将承担的全部补助资金15530万元拨付到位。对免费学生2010年秋季学期已缴纳的2010-2011学年学费,按实际缴纳数额,通过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的方式,确保在2011年3月31日前足额退还到学生手中。
(教科文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