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进展顺利,在前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8月13日,我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正式进入省级重点检查阶段。按照省重点检查地区、部门不低于全省市、县(市、区)及省级相关部门总数50%的要求,确定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扬州六个市所辖28个县(市)为省级重点检查范围。主要检查2007-2009年中央和省安排的4大类26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省级重点检查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农村沼气建设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等9项资金。
我省已被列为国家重点检查省份。财政部、审计署组成的检查组定于9月上旬到达我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