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经济薄弱地区从2010年7月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下达了2010年下半年农村低保提标补助资金1.56亿元,确保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10元和155元以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