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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2011年财政涉农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1-9-13 11:17:55   浏览数:   字号:〖

 
  为方便公众及时全面掌握武进区涉农补贴有关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涉农补贴有关文件精神,武进区财政局就有关政策进行了以下解读:
  一、小麦、油菜良种补贴政策:
  1、补贴原则:
  坚持政策公开、全面覆盖、直补到户的原则。一是政策公开。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操作全过程透明。二是全面覆盖。对种植小麦的农户按照种植面积全部进行补贴。按照2010年秋播油菜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边角地、新开荒地种植的油菜不享受补贴。三是直补到户。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确保农民受益。
  2、小麦、油菜良种补贴标准:
  按照符合补贴范围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元。按照符合补贴范围的油菜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0元。
  二、2011年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
  1、补贴原则:
  种粮补贴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承包协议未明确补贴归属的,应通过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软件发放。
  2、补贴标准:
  粮食(水稻)直补标准为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由上年每亩69元提高到每亩81.5元。
  三、水稻良种补贴政策:
  1、补贴范围:
  对我区种植水稻的农户按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补贴面积参照水稻直补的面积确定。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
  2、补贴标准:
  2010年水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
  四、能繁母猪和后备奶牛补贴政策:
  1、补贴范围:
  对我区饲养能繁母猪(到2010年9月1日达8月龄的种用母猪)、后备奶牛(2009年6月1日到2010年9月1日出生,初次配种前的健康种用母牛)的养殖场(户)给予直接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户。
  2、补贴标准:
  能繁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后备奶牛补贴标准为每头500元。
  五、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政策:
  1、保险范围: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开设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奶牛、桃、梨、高效设施农业(仅指蔬菜、林果、花卉、苗木大棚)八个险种,其中水稻、小麦、油菜、能繁母猪、奶牛为省必保险种,必须做到应保尽保;梨、桃、高效设施农业为市设险种,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能保则保。2010年,增设高效设施农业保险附加险(指蔬菜大棚保险附加蔬菜、瓜果种植保险)和农用拖拉机交强险。
  2、财政补贴政策:
  各险种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费标准、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等统一按省版保险条款执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对开设险种的保费实行财政补贴。
  (1)水稻险种财政补贴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5%,区财政补贴15%,镇(含开发区、街道,下同)财政补贴10%。
  (2)小麦、油菜险种财政补贴10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5%,区财政补贴20%,镇财政补贴15%。
  (3)能繁母猪险种财政补贴80%,其中省、市、区、镇各级财政分别承担20%。
  (4)奶牛险种财政补贴60%,其中省、市财政各承担20%,区、镇财政分别承担补贴10%。
  (5)桃、梨险种财政补贴80%。其中省、市财政各承担20%,区财政补贴10%,镇财政补贴10%。
  (6)高效设施农业险种财政补贴60%,其中省、市财政各承担20%,区财政补贴10%,镇财政补贴10%。
  (7)农机具联合收割机险种财政补贴90%,其中省、市财政各承担20%,区财政补贴25%,镇财政补贴25%。
  (8)农机具(人身险)险种财政补贴80%,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0%,区级财政30%,镇级财政30%。
  (9)高效设施农业保险附加险享受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
  (10)农用拖拉机交强险财政补贴80%,其中省、市、区、镇各级财政分别承担20%。
  对在我区范围内参加桃、梨、高效设施大棚保险(含附加险)的规模种植大户(30亩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企业等,区财政在原有补贴比例基础上再增加10%的保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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