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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有关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
2.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
3.研究提出民政、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残联等有关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
4.负责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管理
5.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6.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
7.监督和分析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8.研究制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负责饿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9.负责管理社会保障相关的各项事业经费
10.审核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
11.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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