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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拟订全区农业、水利等相关财政政策;
2.制定区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并做好支农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市级以上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申报、资金及财务管理;
4.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涉农补贴政策,负责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参与制订全区农业保险政策;
6.负责农业保险资金筹集、使用、管理;
7.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要求,参与制订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负责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
8.管理指导全区镇(开发区)财政业务工作;
9.参与镇级债务的管理工作。 |